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2—00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2年2月3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2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2年8月18日,本公司与重庆鸿恩实业公司[现更名:重庆鸿恩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鸿恩公司”) ]双方合资成立了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峡路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投资450万元,持股45%,鸿恩公司投资550万元,持股55%。
2002年9月,本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三峡路桥的20%股份转让给城投公司,转让价款人民币400万元;2003年9月,本公司将持有的三峡路桥10%股权转让给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人民币200万元。经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三峡路桥的股权由45%减至15%,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2,952,655.45元。
为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整合资源,回笼资金,保证公司其他项目的获取和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该15%的股权,以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鸿恩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三峡路桥的股权。
本公司将在与鸿恩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中约定,聘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三峡路桥进行审计和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若标的股权审计净资产值和评估值低于1200万元,则双方确定该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0万元。《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鸿恩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定金计人民币300万元。
待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对三峡路桥进行审计和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后,本公司将与鸿恩公司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届时,本公司将再行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与鸿恩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