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流通股4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1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7.5万股)关于办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张邦辉先生于2012年2月8日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2012年2月9日,张邦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2%)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上述质押登记已于2012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2年2月9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股权从2012年2月9日起予以冻结。该质押为本公司(天邦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签订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9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张邦辉先生所办理的所有股权质押均是为本公司(天邦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签订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