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ST合臣 编号:临2012-005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南金公路5878号(上海爱默金山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董事长张富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列席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张宇、戴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55,05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71%。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形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上半年拟申请叁亿伍仟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057,6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057,6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张宇、戴祥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