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2012-1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集团”)的通知,东银集团于2012年3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东银集团于2012年3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181,769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0%,增持价格3.70-3.93元之间。
本次增持前,东银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9,312,7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20,000,000股的36.02%。增持后,东银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61,49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东银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2%(含此首日增持股份),按照目前总股本720,000,000股计算,增持数量与本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14,400,000股。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四、东银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