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高陶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2012-005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1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权数26516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294,786.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32,866.05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438,079.85元。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1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费用。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51654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