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2-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2—0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案件基本情况
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确认无效纠纷一案(有关情况参见本公司
临2010—11号、临2011—01、临2011—12号公告,分别刊载于2010年4月14日、2011年2月23日、2011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不服终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山东高院经审查,出具了(2011)鲁民申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告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了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该民事裁定书。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裁定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三、裁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裁定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
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鲁民申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