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的通知,截止2012年3月23日,海亮集团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的股票已达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增持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从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不低于公司总股份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 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773.8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42.20%。
5、 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海亮集团于2012年1月16日、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411,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详见公告:2012-004) 2012 年3月22日—23日,海亮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01,193股,增持均价为11.26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2012 年1 月16日至2012 年3月23日,海亮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12,756 股,累计增持均价为10.19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增持后,截止到2012 年3 月23 日收盘,海亮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151,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5%。
6、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海亮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5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2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亮股份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于 2011年12月22日结束。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5-0020号《验资报告》,经会计师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已通过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912,209.00股,新增注册资本115,912,209.00元。本次配售股份已于201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000400001267(未变)。公司注册资本由4,00,100,000元变更为516,012,209元,实收资本同时由4,00,100,000元变更为516,012,209元,其他事项未变。
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公司章程变更需商务部门核准。浙江省商务厅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修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章程中调整后的经营范围表述不合要求,涉及国家禁止、限制目录应具体列明产品,并报相应发改、环保部门核准,因此公司本次关于经营范围的调整未获核准。经浙江省商务厅审批确认后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