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1人,董事王绪祥委托董事霍利、董事禇玉委托董事孙德利、董事刘传柱委托董事梅君超、独立董事孙永奎委托独立董事申林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任书辉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2011年度盈利较少,同时2012年发电企业仍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的发展项目目前仍在按计划推进,资金较为紧张,为此公司201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六、关于对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理顺产权管理关系,增加工程板块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股权支付”方式(非现金方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以电力设备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1.3亿元作为增资金额,以“股权支付”方式将所持有的电力设备公司100%股权对工程公司进行增资,对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股本限额部分,即0.2亿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记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工程公司股本将由目前的0.5亿元增加到1.6亿元,资本公积0.2亿元,电力设备公司将成为工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管控模式也将得以有效延伸。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15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获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任书辉、王绪祥、褚玉、刘传柱均已回避表决。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公司2012年内控实施工作方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为盘活闲置资产,减轻流动资金压力,拟将其拥有的房产进行处置。该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建筑面积5001.66平方米,产权证标明用途为厂房。截止2012年1月31日,房产原值2,433万元,净值2,003万元。
鉴于龙电电气拟处置的房产为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该房产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处置。公司将参照市场价格,按照不低于房产评估价值的原则确定挂牌底价。如本次房产处置成功,将改善龙电电气的现金流量,房产处置取得的现金除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外,剩余资金将用于归还贷款;同时,亦减少公司对其贷款的担保责任。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4月26日上午9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6、关于对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12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4月23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4月18日)。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2年4月24日—25日到公司证券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82525708 0451-82525778
3、传真:0451-82525878 0451-82525778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王颖秋 战莹
此议案获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任书辉、王绪祥、褚玉、刘传柱均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构成公司与华电集团的关联交易。预计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约为6亿元,日均贷款余额约为30亿元。
公司与华电煤业开展燃料专业管理服务业务,华电煤业负责定期提供煤炭、运输市场形势信息,负责对公司使用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及提供技术培训等服务。另外,在煤炭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华电煤业利用其与矿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帮助公司抢占煤炭资源,并利用其资源优势帮助公司办理跨省调运煤炭,有效保障公司的煤炭供应,保证公司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预计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不超过2,500万元。因华电煤业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司与华电煤业的业务往来构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15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上述议案均获赞成票11票。关联董事任书辉、王绪祥、褚玉、刘传柱均已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详见2011年4月1日本公司公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向华电煤业公司支付的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统计的到厂验收煤量,按1元/吨的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以公平互利原则为基础,华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交易费用。
公司与华电煤业公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燃料专业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煤炭供需、运输市场形势信息,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落实,有效保障公司的煤炭供应,保证公司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于2012年3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收购资产、关联交易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