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2-00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6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665,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1,000万股股份之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确定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以国泰君安证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且不低于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每股评估现值9.40元【评估报告编号:(2012)榕联评字第094号】。
2、确定转让方式。转让方式以公开挂牌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分批或一次性转让。
3、确定受让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竞价情况,以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收益最大化为原则确定受让方。
4、签订、修改、补充和执行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5、办理与本次转让有关的过户等手续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数93,22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弃权的股数441,8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反对的股数0股。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唐亚飞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