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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行业
    不应容忍“潜规则”
    201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阳光行业

      不应容忍“潜规则”

      ⊙本报记者 和文

      

      由姜广策离职从容投资而引发的新闻关注和种种热议在过去两周内不断升温。整个事件如故事小说般“一唱三叹”,先是姜广策微薄离职,到从容投资公布其接私活的证据,再到姜和涉及的事主王明伟的种种反应,整个故事一波三折。

      对此,旁观和媒体报道者也有不同反应,有认为姜做事不合行业规矩、有认为从容反应过激没给姜后路、也有津津乐道于当事人种种历史过往以及过激言论。诸如指责对方“没人品”、或是互相力挺称“男子汉”的言语,等等。

      但显然,在一片各式花絮和言论中,有一个关键的本质正在模糊。对于广大投资者和行业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所谓的“姜广策接私活”的事实究竟如何,是否成立?

      这个情节是整个事情性质的关键,也事关阳光私募行业的信誉所在。

      说到底,在从容投资方面公开相关材料、电邮、短信前,整个事件只不过是一个职场的劳动合同纠纷。就和过去私募行业无数次出现的团队分手、甚至和其他任何行业的雇员离职纠纷没有太多不同。其中对错曲直,自有上至法院、下至劳动仲裁机构来“做主”,双方口头争论的火药味浓郁与否,仅仅是个是否增加行业谈资的环节。

      但当相关资料公布后,更为关键的一个问号浮出水面——究竟是否存在所谓的基金经理私底下接手资金管理的情况,是否其中存在私下资金优先交易的状况,尤其是相关材料中出现过“给您优先操作”的字眼。

      毫无疑问,即便在再宽容的行业,诸如欧洲的对冲基金业中,私底下资金先行“偷跑”也是不允许踩踏的红线。

      这跟本土法律是否为之定罪无关,和公司制度是否允准(或明令禁止)无关,和老板是否私底下允准无关,也跟人品或是客户是否盛赞其为诚信男子汉无关。

      优先交易,利益冲突,对于任何受托者而言都是不允踩踏的“红线”,无论该笔交易是否影响到了其他滞后交易者的收益。只要出手了,就应该受到行业的一致的否定、批评乃至唾弃。

      作为一个以信任为基准的行业,“在受人资金之托的同时,而私底下操盘其他资金,无论其业绩如何,都不应当成为例外的理由。”因为,这背弃了起码的信任和工作准则。

      所以,这件事情的核心应该是,所谓的“接私活”是否存在?而不是接私活是否该法办。前者才是良心和行业命运所系。

      说得更广些,整个私募行业都应该对此重视起来,阳光的行业不应该允准潜规则,哪怕是少数行为,也不应该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