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2-0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
3、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召集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芦德宝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并代表公司股份90,07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6名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记名投票,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监事会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公司(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46,155,986.01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615,598.60元,加以前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6,634,311.0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174,698.42元。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总计分配23,46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74,714,698.4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7-1-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5,000万元;
7-1-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1-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1-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2-1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1,000万元;
7-2-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2-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2-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3-1为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1,000万元;
7-3-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3-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3-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4-1为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2,000万元担保;
7-4-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4-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4-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67,000万元。
7-5-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5-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5-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事项,系本公司在2012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011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0,6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为20,600万元,占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84%。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相关控股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1年度的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3月13日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公告编号:(临)2012-03)的相关内容。
该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进行相应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为6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0,072,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