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编号:临2012—01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楼大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巍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共代表股份数131,878,480股,占总股本的32.10%。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4、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1,759,784.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800,300.8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175,978.48元,减应付2010年普通股股利32,868,659.7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5,515,447.40元,拟以2011年末股本410,858,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24,651,494.82元。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注:母公司净利润461,759,784.78元,其中426,348,110.30元投资收益系控股子公司宁波杉杉服装有限公司在本年注销处置前将历年的滚存收益向母公司分配而形成,计入在母公司的利润中。由于此项投资收益已在以前年度合并报表中充分反映,故在本期合并报表中全部抵销。)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619,680 股,反对258,8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80%)
5、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8、关于2012年度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一年内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3)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4)湖南杉杉户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26,000 万元人民币;
(5)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6)杉杉(芜湖)服饰有限公司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7)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8)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9)上海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10)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11)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为147,000万元,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735,762股,反对142,718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89%)
9、《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0、《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1、关于选举陈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陈琦,女,39岁,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宁波吉江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878,480股,其中同意131,878,4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宋皓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