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2月-1977年1月陕西省测绘局航测队工作;
1977年1月-1980年2月武汉测绘学院航测遥感专业学习;1980年2月-1983年2月陕西省测绘局航测队副中队长;
1983年2月-1985年2月中共陕西省委经济部干部处工作;
1985年2月-1987年8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工作;
1987年8月-1988年1月陕西省测绘局航测队党委副书记;
1988年1月-1988年7月陕西省测绘局人事处副处长;
1988年7月-1993年2月陕西省测绘局人事处处长,期间1992年2月-10月借调人事部工资司特殊行业工资改革小组成员;
1993年2月-1996年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人事处副处长;
1996年2月-2003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财产保险处处长,期间1997年赴香港参加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风险控制学习培训;
2003年3月-2004年4月中国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承保部总经理;
2004年4月-2006年5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6年5月-2012年2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高级专家;
2012年2月退休。
股票简称:延长化建 股票代码:600248 公告编号:2012- 04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的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文海先生、韩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监事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10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监事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10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监事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10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监事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10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决议的监事占出席会议的监事的100%;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候选人个人简历
吴文海,男,汉族,生于1970年10月,安徽省凤阳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
1987年9月~1991年7月 化工部淮南化工学校学习;
1991年7月~1992年 陕西化建公司与决算中心,预算员;
1993年-1998年 陕西化建公司第二公司,工艺技术员、技术科长;
1999年-2000年 陕西化建公司第六公司任副经理;
2001年-2002年 陕西化建公司第七公司任党支部书记兼第一副经理;
2003年-2004年 陕西化建公司第七公司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2005年-2007年11月 陕西化建公司第三公司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2007年11月至今任陕西化建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9年1月至今任延长化建监事会主席。
韩正,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陕西洛川人,毕业于陕西省商业专科学校会计专业。
1986.07-1988.07 洛川县审计局工作
1988.07-1997.03 陕西省石油总公司驻延炼办事处工作
1997.03-2006.02 延炼审计处工作
2006.02至今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工作,现任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冯润田先生、夏中英女士、刘丹冰女士为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魏经涛、夏中英、刘丹冰,作为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魏经涛、夏中英、刘丹冰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延长化建 公告编号:2012-05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以市场定价的原则,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内容
根据2012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项目投资情况, 预计2012年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 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延安市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浩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100001000563
税务登记证号码:610690220568570
组织机构代码: 22056857-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及新能源产品(专控除外)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与油气共生或钻遇的其他矿藏的开采、经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住宿、餐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陕西省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也是国内拥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资质的四家企业之一。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承揽关联方项目建设,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2011年的经营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多数来自于延长集团的项目,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公司与延长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巩固陕西省内市场占有率,同时延长集团的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上接B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