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2-1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在浙江义乌浪莎内衣会议室,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以现场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3名,另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翁荣金、翁荣弟、金洲斌3名董事现场审议表决和罗仲伟、张宜霞2名独立董事通讯参加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关事项补充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41号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正并公告:
一、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新年度经营目标由原“①2012年营业收入比2011年增长10%以上;②2012年费用比2011年增长10%以上。”更正为:
1、2012年营业收入比2011年增长10%;
2、2012年费用比2011年增长10%至20%。
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治理结构中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独立完整情况由原来“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内衣的生产与销售,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浪莎针织等企业主要从事袜品生产与销售,二者在产品功能、原材料、加工工艺、消费者购买行为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目前,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补充完整为:“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内衣的生产与销售,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主要从事非内衣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二者在产品功能、原材料、加工工艺、消费者购买行为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目前,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独立完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日常工作中2012年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第四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由“2012年11月30日”更正为“2012年9月30日”。
四、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第十一、(七)、7、固定资产中“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将已登记房屋(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005909 号)和厂房大楼X1、X2、X3(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102774号)及土地(义乌国用[2009]第1-2196 号)一并向交通银行义乌支行作抵押,取得该行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888 万元,抵押期限不超过36 个月(2010 年6 月24 日至2013年6 月23 日),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短期周转。”更正为: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位于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公司所属厂房和土地。①职工宿舍楼,房产证号为: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005909号,②X3厂房,房产证号为:c00102774号,③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义乌国用{2009}第1-2196号一并向交通银行义乌支行作抵押,取得该行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888 万元,抵押期限不超过36 个月(2010 年6 月24 日至2013年6 月23 日),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短期周转。
修订后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2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