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2-01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现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五、利润分配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一直将回馈股东作为己任,注重提升股东回报。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该条第三款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维持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每个报告期,公司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恪尽职守,严格履行职责并在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讨论及执行过程中发挥了客观、公正的积极作用;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享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
公司坚持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近三年(2008—2010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达37.98%,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10年 | 0 | 58,208,653.60 | 0 |
| 2009年 | 0 | 55,118,349.67 | 0 |
| 2008年 | 18,813,956.10 | 35,293,903.51 | 53.31%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37.98% | ||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1CDA1037-1号《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1,078,701.3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07,870.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2,676,227.25元,2011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647,058.46元。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95,175,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44,276,307.7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53,370,750.71元转入下一年度。
特此补充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