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8,534,60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1.01 %。公司 6 名董事、 2 名监事、 2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同意 68,388,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79%,反对 0 股,弃权 146,100 股。
5、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正文与摘要》,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68,53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蒯建平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2011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