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2—010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林中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向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5000万元的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年化收益率为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2—011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向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委托贷款年化收益率13.5%;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向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5000万元的贷款,用于城投公司的项目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签署贷款协议之日起,委托贷款年化收益率为13.5%,利息按月给付,到期收回本金。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在发放贷款后的三个月内以诸暨市城东中心区A2#地块(估值35100万元)为借款人提供追加抵押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8月7日
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滨江南路1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火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维护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城市集中成片改造地块开放建设的前期项目;城市道路“四自”工程建设;其他需开发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2年4月30日,城投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217806614.2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17541008.56元,无经营利润(未经审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7日
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滨江南路1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柴锦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建设;城中村改造。
截止2012年4月30日,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尚未产生经营利润(未经审计)。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用于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资金拆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2、借款人、担保人均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信誉良好,并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保证,风险可控。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