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2—01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5日在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4月28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持有和代表股份223,753,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明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5,627,447.51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62,552.46元,加上2010年未分配利润343,390,758.33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255,653.38元。
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2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元(税前),共计1040000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355,855,653.38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关于预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关于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23,75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先生、黄鹏先生为本次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