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的通知,庞庆华先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于2012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东情况:
冀东物贸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住所为滦县火车站广场东侧,法定代表人庞庆华,注册资本45,800万元。冀东物贸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汽车改装业务和酒店业务。庞庆华先生持有冀东物贸19.65%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实际享有冀东物贸100%的表决权,为冀东物贸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现持有庞大股份数额(万股) |
1 | 庞庆华 | 9,000 | 19.65% | 68145.000 |
2 | 杨家庆 | 788.264 | 1.72% | 5974.045 |
3 | 郭文义 | 782.928 | 1.71% | 5928.615 |
4 | 王玉生 | 769.596 | 1.68% | 5815.040 |
5 | 杨晓光 | 761.596 | 1.66% | 5769.610 |
6 | 裴文会 | 761.596 | 1.66% | 5769.610 |
7 | 贺立新 | 761.596 | 1.66% | 5769.610 |
8 | 赵成满 | 760 | 1.66% | 5746.895 |
9 | 克彩君 | 471.172 | 1.03% | 3566.255 |
10 | 李金勇 | 470.108 | 1.03% | 3566.255 |
11 | 贺静云 | 436.692 | 0.95% | 3316.390 |
12 | 武成 | 398.668 | 0.87% | 3021.095 |
13 | 李墨会 | 396.492 | 0.87% | 2998.380 |
14 | 许志刚 | 393.468 | 0.87% | 2975.665 |
15 | 孙志新 | 314.532 | 0.69% | 2385.075 |
16 | 李绍艳 | 295.36 | 0.64% | 2226.070 |
17 | 李新民 | 166.668 | 0.36% | 1272.040 |
18 | 刘斌 | 138.668 | 0.30% | 1044.890 |
19 | 蒿杨 | 86.668 | 0.19% | 658.735 |
20 | 冀东物贸工会 | 27845.928 | 60.80% | 0 |
总计 | 45,800 | 100.00% | 135,949.275 |
二、本次增持情况:
冀东物贸于2012年6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71,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14%。本次增持前,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81,4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99%;同时本公司股东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庞庆华先生以自己意志代为行使其持有的本公司20.93%股份的表决权,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李金勇、裴文会、武成、贺立新、贺静云、孙志新、蒿杨、赵成满、克彩君、杨晓光、李新民、刘斌、李绍艳、许志刚、李墨会共计18名股东持有占本公司股份总额25.87%的股份,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故庞庆华先生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2.79%的投票权。
本次增持后,庞庆华先生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2.80%的投票权。
三、后续增持计划
庞庆华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由其本人或者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投入金额不超过1亿元(包括本次增持股份投入金额)。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庞庆华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冀东物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庞庆华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后续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