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26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动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整体动迁事宜曾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提示性公告”、2011年11月4日发布关于“关于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2011年11月9日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2012年5月12日发布“整体动迁进展提示性公告”上述公告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1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炮台镇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动迁补偿协议:
一、《大连普湾新区海水育苗室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公司位于瓦房店市鲍鱼岛村厂区内110,298平方米土地及坐落在土地上的约6万立方米育苗室、保种楼、办公楼等附属房屋及设备等全部陆地资产。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227,114,844.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将养殖物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二、《大连普湾新区浮筏海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公司动迁海域中1253.44亩浮筏设施。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11,030,272.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于2012年6月24日前将浮筏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三、《大连普湾新区盐田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此次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主要是484.97亩海域及相关附属设施。
2、协议签署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公司补偿款11,554,417.00元,公司将所涉及资产权利证书移交给政府,政府有权随时使用该区域。公司与2012年6月24日前将该区域养殖物及附着物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政府有权进行处置。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偿款,公司将在收到补偿款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预计此次搬迁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动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大连普湾新区海水育苗室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
2、 大连普湾新区浮筏海域征用补偿协议书
3、 大连普湾新区盐田区域征用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