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3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4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福州大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公司与浦发银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融资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客户: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融资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3、额度使用期限:自2012年7月17日至2013年6月5日;
4、融资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
2012 年7月19日,朗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毅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3,000万元的融资相对应的部分提供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福州大通与浦发银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12062500001540]项下的债务(包括3,000万元本金、利息、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49%的份额;
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融资额度协议》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18,606.42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为35,022.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融资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不可撤销担保函》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