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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1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修运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议案。

    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会计核算,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修订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金额为500万元以上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外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个别认定法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按以下标准计提: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3030
    2-3年(含3年)7070
    3年以上100100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注册资本在1 亿元以下的,对同一客户的应收款项超过500 万元,视为单项金额重大;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注册资本在1 亿元(含)-2 亿元之间的,对同一客户的应收款项超过800 万元,视为单项金额重大;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注册资本在2 亿元(含)以上的,对同一客户的应收款项超过2,000 万元,视为单项金额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组的划分为应收账款的账龄。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的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可对该项应收款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预计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分别提取一般坏账准备及个别认定的坏账准备(一般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单位不计提坏账准备)。个别认定的坏账准备,是指对个别应收款项的可收回程度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并对其减值做出专门估计而计提的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款项(需要经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外)期末账面余额根据账龄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具体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以内
    7-12个月
    1-2年(含2年)3030
    2-3年(含3年)5050
    3年以上100100

    公司对于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独进行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一般准备。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利润减少约90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原值的3-5%)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则按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化如下表:

    资产类别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残值率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20-40年2.5%-5%0-5%10-40 年2.38%-9.70%3-5%
    机械设备10-15年6.47%-9.70%3-5%10-18年5.28%-9.70%3-5%
    电器设备5-8年12.125%-19.40%3-5%5年19%-19.40%3-5%
    运输工具5-10年9.70%-19.40%3-5%5-10年9.50%-19.40%3-5%
    其他设备10-15年6.47%-9.70%3-5%10-15年6.47%-9.70%3-5%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利润减少约30万元。

    上述变更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