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圆桌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数据
  • A7:研究·数据
  • A8:研究·市场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 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鹏华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2年8月3日   按日期查找
    A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6版:信息披露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鹏华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鹏华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广州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06015)的销售业务。

      自2012年8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州证券全国19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61303,020-88836999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