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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2—02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七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8月3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际参会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2年3月底资产总额2,824,736.45万元,负债总额2,018,321.84万元,净资产806,414.61万元,资产负债率71.5%,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2—02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十六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肆拾陆亿陆仟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城开集团的担保总额为陆亿伍仟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城开集团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贷款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十六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法定代表人:杨文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2年3月底资产总额2,824,736.45万元,负债总额2,018,321.84万元,净资产806,414.61万元,资产负债率71.5%,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城开集团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贷款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是为了支持城开集团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城开集团2012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城开集团提供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城开集团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贷款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十六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城开集团100%股权,且城开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肆拾陆亿陆仟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对城开集团的担保总额为陆亿伍仟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2-02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已于2012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8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函,拟在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53%的股份,其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形,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16日(周四) 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4、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转让铂郡商业项目等八处物业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伍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时,下午1:00-4:00 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902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万智斌、任晓佼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28179、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表决议案名称赞成

    【注1】

    反对

    【注1】

    弃权

    【注1】

    1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4关于公司向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转让铂郡商业项目等八处物业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伍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十六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2】: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注3】:

    3.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