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2-041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2年8月12日获悉,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应诉通知书【(2012)— 中民初字第8778号】(“应诉通知书”)。根据该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起诉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
本公司亦获悉,此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已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穗中法民三初字第490号)(“受理通知书”)。根据该受理通知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广药集团起诉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确认:除该应诉通知书及受理通知书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
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