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中卫国脉 编号:临2012-032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关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公司已于2012年7月24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和否决的议案
●本次会议召开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5日在上海影城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代表股份351,981,153(三亿五千一百九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461%。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对各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351,981,153 | 351,980,159 | 0 | 994 | 99.9997% |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351,981,153 | 351,980,159 | 0 | 994 | 99.9997% |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351,981,153 | 351,980,159 | 0 | 994 | 99.999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俊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