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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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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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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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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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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50起

    3、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主持人:董事会主席王石

    5、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授权出席的股东)共382人,代表股份4,629,744,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1%。其中,A股股东共148人,代表股份4,148,363,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2.85%;B股股东共234人,代表股份481,380,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36.6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类别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特别决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4,148,363,7021000000
    B股481,380,6231000000
    总体4,629,744,3251000000

    以投票的方式选举罗君美女士为第十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类别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意见
    分类同意
    股数比例(%)
    普通

    决议

    罗君美A股4,148,363,702100
    B股481,380,623100
    总体4,629,744,325100

    新任独立董事简历请阅附件。

    籍此机会,董事会向陈茂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再次表示诚挚的谢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王翠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新任独立董事简历

    罗君美,女,1954年生。1976年毕业于加拿大Mcgill大学管理学系会计学专业,获商学士学位。曾任职加拿大蒙特利尔Richter Usher & Vineberg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罗思云罗君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董事,罗思云会计师行东主。她是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加拿大特许会计师、英国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曾任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长,是香港女会计师协会创始会长。她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政协委员,2009年获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太平绅士。2011年起任香港上市新华汇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华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2-04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