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2- 04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十号后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8月20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停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2- 04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
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补偿的议案》,于2012年6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补偿的公告》(2012-028号);2012年7月16日,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华汇”)与雅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搬迁补助协议》。
为促进雅安市早日建成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配合雅安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雅安华汇拟于2012年9月1日起全面停产,抓紧实施老厂区搬迁,加快新厂区的建设工作。
一、雅安华汇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2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何东利 |
住所 | 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沙湾路896号 |
主营业务 | 研发、生产、销售单水氢氧化锂、碳酸锂、其他锂系列产品、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原辅材料销售(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销售,代购代销,对外贸易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3月15日,公司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持有雅安华汇60%的股权;2008年9月,公司对雅安华汇增资9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提高至96%,天齐集团持股比例为4%;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12日,公司收购天齐集团所持雅安华汇4%的剩余股权,雅安华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对雅安华汇增资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雅安华汇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雅安华汇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3,044,554.36 | 95,240,383.84 |
负债总额 | 6,412,057.45 | 8,335,445.05 |
净资产 | 86,632,496.91 | 86,904,938.79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2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总收入 | 71,119,152.33 | 34,381,205.74 |
利润总额 | 2,068,363.58 | 343,022.25 |
净利润 | 1,379,902.18 | 272,441.88 |
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 3.43% | 1.25% |
三、停产原因及影响估计
雅安华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氢氧化锂的生产和销售。出于以下原因,雅安华汇拟停产:
1、雅安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打造“建成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需要,公司也同时加快了“退城入园,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既符合城市规划,丰富了城市功能,又有利于公司产品升级换代。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四川省射洪县建设的“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项目”预计将于年内建成投产,一定程度上满足客户对氢氧化锂的需求,同时可维系氢氧化锂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所以本次停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企业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对于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本次停产是因政府规划而进行搬迁重建,相关固定资产损失、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和新建资产均由雅安市人民政府拨付的补偿款支付,但补偿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金额尚不确定。递延收益在新建资产的未来可使用年限中摊销计入利润表,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没有影响,对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要视新建资产的具体购建时间、金额及预计可使用年限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雅安华汇停产事宜经公司201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齐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