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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40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 年9月6日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郑克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2,64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3%。公司六名董事、三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世扬先生、罗小平先生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三个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公司管理层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

      (其中:同意142,646,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142,646,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142,646,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罗小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