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2-027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志峰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6,61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6,610,3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