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2-01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召开,于201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2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 | 521,711,81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5,929,41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31 |
3、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情况进行了记录。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分红条款的议案》 | 225,929,41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公司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2-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150,000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获悉,该公司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本公司股权850万股已到期解除质押。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0,300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