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并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ST新农 公告编号: 2012-05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并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9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连续停牌公告》,因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9月14日起停牌。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到达现场后,就本次资产重组进行了探讨,确定本次资产重组范围为出售公司下属两个农业种植分公司—阿拉尔农场、幸福城农场。公司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阿拉尔农场、幸福城农场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
根据审计、评估初步结果,律师认为:
1、公司2012年出售及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故不应合并累计计算相应数额。
2、公司2012年出售及拟出售资产中,已出售的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5%股权、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45%股权、阿拉尔三五九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应当认定为是“同一或相关资产”,累计计算相应数额;已出售的南口农场、拟出售阿拉尔农场及幸福城农场的资产认定为是“同一或相关资产”,累计计算相应数额。
3、公司2012年出售及拟出售资产的相应指标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比,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内容详见《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说明》。
由于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不迟于2012年10月22日,公司将在2012年10月22日之前披露资产重组议案并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