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06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桂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黎友花女士、刘春花女士和李三毛先生,副总经理刘伟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9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369.34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4056号《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为了满足公司市场网络管理、横向兼并和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扩张需要,提高公司在酱卤肉制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理可复制性,确保股东利益,全面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以支撑企业未来的成长。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07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5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友花女士主持,总经理褚浚先生,副总经理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刘伟先生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9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369.34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114056号《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为了满足公司市场网络管理、横向兼并和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扩张需要,提高公司在酱卤肉制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理可复制性,确保股东利益,全面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以支撑企业未来的成长。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08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9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3,620,324.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779,675.6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8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9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369.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截止2012年9月20日) | 拟置换金额 |
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12769.43 | 1710.23 | 1710.23 |
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 6589.74 | 5605.35 | 5605.35 |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与研发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 2000.00 | 0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1700.45 | 1053.77 | 1053.77 |
合计 | 33059.62 | 8369.34 | 8369.34 |
1、公司自筹资金支付1710.23用于江西新增年产2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其中购置土地1697.13万元,投资土建工程支出13.10万元;
2、公司自筹资金支付5605.35万元用于辽宁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其中购置土地1619.62万元,投资完成了土建工程主体部分支出3600.65万元,投资设备购置支出235.63万元,投资其他支出149.45万元;
3、公司自筹资金支付1053.77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中购置房屋作为店面的支出1053.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8369.3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09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1、信息化平台建设投资1800万元;
2、门店电子秤、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2200万元。
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以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以改善公司管理为基础,配合公司多组织架构的体制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形成满足多组织架构以及控股企业协同运转、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实施建成后,可满足公司横向兼并和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扩张需要,大大提高公司在酱卤肉制品行业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理可复制性,确保股东利益,全面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以支撑企业未来的成长。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开设专户存储该项目投资资金,并连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另行公告。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投入到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投资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和形成满足多组织架构以及控股企业协同运转、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实施建成后,可满足公司市场网络管理、横向兼并和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扩张需要,大大提高公司在酱卤肉制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理可复制性,全面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以支撑企业未来的成长,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了必要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办公和生产效率,节省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1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2012年10月15日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已于近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11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的决议(详见2012年9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001号公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89.7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煌上煌”)进行增资,用于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其中4,500.00万进实收资本,其余2,089.74万元进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辽宁煌上煌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截至2012年9月25日,辽宁煌上煌已收到上述6,589.74万元。沈阳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沈正德内验[2012]5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辽宁煌上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辽宁煌上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主要为: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辽宁煌上煌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账号为3301000729248082975,截止2012年9月26日,专户余额为65,897,4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辽宁煌上煌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须通知国信证券,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国信证券。辽宁煌上煌存单不得质押。
二、辽宁煌上煌与专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国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辽宁煌上煌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次对辽宁煌上煌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震、戴锋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辽宁煌上煌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辽宁煌上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辽宁煌上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辽宁煌上煌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国信证券可以要求辽宁煌上煌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协议自辽宁煌上煌、专户银行、国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1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9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3,620,324.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779,675.6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8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注 册 号:360100210015885
名 称: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市迎宾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桂芬
注册资本:123,876,522.00元
实收资本:123,876,522.0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06月15日);蛋制品(再制蛋类)、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09月29日);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04月27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05月19日);食用农产品的加工;国内贸易(涉及凭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的项目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2—01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2012年9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001号公告),以现金增资方式向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煌上煌”)增资6,589.74万元,用于5500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其中4,500.00万进实收资本,其余2,089.74万元进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辽宁煌上煌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近日辽宁煌上煌完成了增资并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注 册 号:210137000008075
名 称: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辉山大街123-2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褚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仅用于筹建本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