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2-00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后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及加以进一步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序号 | 《公司章程(草案)》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 1 | 第二条 ……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 第三条 ……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1251761。 |
| 2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8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56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0万股,于2012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3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1.28万元。 |
| 4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351.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改的《公司章程》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后正式生效实施,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分别投入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等4个项目。分别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一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 账号 | 110060576018150131377 | |
| 资金用途 | 该专户仅用于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 |
| 募集资金专户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 账号 | 110906345610202 | |
| 资金用途 | 该专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 |
| 募集资金专户三 | 开户银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 账号 | 01090879400120109108179 | |
| 资金用途 | 该专户仅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 |
| 募集资金专户四 | 开户银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 账号 | 01090879400120109109424 | |
| 资金用途 | 该专户仅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再行公告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