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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国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邓雪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81,643,682.11474,436,534.8512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32,736,137.47329,788,095.83182.83%
    股本(股)50,000,000.0037,500,000.00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65478.7943112.12%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496,392.91-193.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499-170.31%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03,836,560.53-76.46%407,127,964.67-5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853,947.13-90.5%49,343,541.64-6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94.62%1.23-71.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94.62%1.23-71.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30.42%10.33%-62.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30.23%9.37%-62.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509,149.6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5,413.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535,934.05 
       
    合计4,607,802.15--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9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单玲玲167,297人民币普通股167,297
    俞国英131,491人民币普通股131,49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23,200人民币普通股123,2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1,852人民币普通股101,852
    朱赛琴61,500人民币普通股61,500
    陈秀丽59,800人民币普通股59,800
    李惠贤58,800人民币普通股58,800
    刘珍仲55,100人民币普通股55,100
    赵杰52,278人民币普通股52,278
    陈先红51,305人民币普通股51,305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万国江11,279,250  11,279,250上市承诺锁定2015/7/26
    陈波4,627,239  4,627,239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联星实业4,602,304  4,602,304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80,000  2,480,000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黄秋英1,355,885  1,355,88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徐燕1,220,362  1,220,36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胡学芳1,220,362  1,220,36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魏星群1,084,784  1,084,784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陈健煦1,063,357  1,063,35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锦球1,043,192  1,043,19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唐维802,247  802,24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万涛677,943  677,943上市承诺锁定2015/7/26
    赵国信493,187  493,18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甄素素435,931  435,93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陈饶429,193  429,193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朱永康427,768  427,768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阮丽燕406,842  406,84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郑顺涛277,681  277,68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李颖深271,155  271,15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李子明254,780  254,780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唐秀雷238,248  238,248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叶卫清203,285  203,28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陈军文191,478  191,478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王正虎191,157  191,15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程黛丽181,744  181,744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符文君160,491  160,49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黄建锡136,502  136,50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刘志龙135,741  135,74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刘新才135,741  135,74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黄玉颜125,299  125,299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卫如118,441  118,44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邓润新113,193  113,193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区映丽107,897  107,89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杨翠梅106,591  106,59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蔡熙南96,253  96,253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江生元94,790  94,790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施佩娟90,168  90,168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汝旋88,427  88,42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唐永乐85,148  85,148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罗远星72,221  72,22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福明72,112  72,11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龙先银57,772  57,772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袁蔡雄40,347  40,347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姚成平37,525  37,52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尹秀群36,915  36,91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福信33,065  33,065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林用开30,063  30,063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国健30,020  30,020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杨宗发19,763  19,763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赵国辉16,141  16,141上市承诺锁定2013/7/26
    合计37,500,000  37,500,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2012/9/302011/12/31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559,357,353.5634,447,630.341523.79%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增加
    应收票据72,600,554.4222,170,953.91227.46%公司资金充足,减少使用承兑汇票采购以获得更优的采购价格
    预付款项49,130,009.366,958,935.07606.00%公司资金充足,扩大预付采购的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15,000,000.005,000,000.00200.00%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科明诺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长期投资1千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2,682,650.561,918,888.7139.80%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正在申请复审中,公司按规定以25%的所得税税预缴所得税,相应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将2011年的优惠税率15%调整为25%,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短期借款85,000,000.0055,000,000.0054.55%原材料价格较低,公司相应增加了储备,增加贷款购买原材料
    预收款项9,704,343.3716,003,853.83-39.36%公司产能充足,及时完成预收款的订单,导致预收账款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871,373.45484,962.4779.68%公司计提了研发人员的项目提成奖,导致应付薪酬增加
    其他应付款384,909.901,317,723.27-70.79%支付工程款尾款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54,149.60-100.00%期初其他非流动负债按项目进度确认收益后无新增其他流动负债。
    股本50,000,000.0037,500,000.0033.33%公司于 2012年 7 月1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资本公积563,516,069.1722,411,569.172414.4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增加股本人民币12,5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1,104,500.00 元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总收入407,127,964.67856,845,366.18-52.49%原材料稀土氧化物价格较2011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产品价格亦向下调整;此外,由于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下游客户采购需求降低,公司产品销售数量相应减少,产品量价齐跌导致公司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2.49%。
    营业成本313,206,493.53616,037,035.65-49.16%销售数量减少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成本下降
    营业税金及附加1,927,705.844,225,854.21-54.38%收入减少,相应税金及附加减少
    销售费用5,243,574.349,330,807.70-43.80%收入减少,相应销售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4,625,998.173,193,824.9744.84%公司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2,061,989.10-610,392.81237.81%收入减少,相应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对应冲回坏账准备增加
    加:营业外收入6,512,159.201,194,121.42445.35%政府补助增加
    减:营业外支出368,423.0080,417.38358.14%本期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客户损失33.64万。
    减:所得税费用15,429,498.0828,729,191.95-46.29%收入减少,对应利润总额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减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经营情况回顾

    受稀土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节能灯市场需求降低,公司节能灯用稀土发光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较2011年下降幅度较大,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127,964.67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2.49%;营业利润58,629,303.5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9.06%;利润总额 64,773,039.7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0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343,541.64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9.52%。报告期内,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基建工程已动工,新兴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及年产1200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处于筹备阶段。

    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努力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进度,加大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高涂覆稀土发光材料项目取得突破,形成批量销售。此项目通过改变粉体的颗粒及表面性质等物理性能,在基本不降低产品应用性能的基础上,降低用粉量,满足了市场要求降低成本的需求,凭借优异产品性价比得到客户认可。同时在废弃稀土发光材料回收再利用以及LED用稀土发光材料研发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公司拓宽产品线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2、 未来发展计划

    公司将持续新产品的研发,充分利用募投项目特别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开展,加快推进各研发项目进展。继续加大市场营销和新产品推广的力度,以实现灯用稀土发光材料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大力加快锂电池材料、稀土催化剂等其它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拓宽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万国江、万涛、陈波、江门市江海区滘头街道办事处联星股份合作经济社、江门市联星实业发展总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维、朱永康、赵国信、李子明、陈饶、唐秀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万国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万国江、陈波、唐维、朱永康、赵国信、李子明、陈饶和唐秀雷8名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科恒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科恒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科恒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陈波、江门市联星实业发展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门市江海区滘头街道办事处联星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并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作出如下承诺:1、除投资发行人外,承诺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除发行人外,承诺人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发行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3、承诺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其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5、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1年08月03日股份锁定承诺:万国江的承诺是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其他股东为一年;其它承诺均为长期。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360.45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3,0863,086240.72240.727.8%2013年09月30日 不适用
    年产1200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8,9318,9310%  不适用
    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指令等标准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5,335.75,335.7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352.717,352.7240.72240.7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专用托管帐户,待项目实施时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现金流等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现金流状况良好且预计未来一年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可以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频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对于现金股利外的可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独立董事应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涉及股票分红的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7、利润分配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提出股利分配政策,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制定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1-2015)》,对未来五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现金分红计划。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董事长:万国江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2日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