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姚汉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彭齐放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沈晓萍 |
公司负责人吕小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晓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91,889,050.76 | 2,269,389,007.22 | 27.4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29,876,704.37 | 948,467,438.32 | 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674 | 2.4565 | 8.5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282,464.58 | 619.4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5 | 619.46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230,292.29 | 8,711,487.23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0.8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3 | -1.9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0,375.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989,154.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10,695.5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4,795.26 |
所得税影响额 | -18,188,158.6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351,275.34 |
合计 | 28,035,995.5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1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85,348,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 | 16,932,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8,056,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448,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5,682,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74,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4,801,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9,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杰 | 3,013,591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文胜 | 2,953,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456,479,010.00 | 285,975,500.82 | 59.62%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收到银团贷款4.31亿元,期末银行存款较多。 |
应收帐款 | 54,296,761.29 | 4,491,528.60 | 1108.87% | 主要系期末应收油款增加。 |
预付帐款 | 338,459,527.96 | 52,481,284.42 | 544.91%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新增设备预付款。 |
应收股利 | 0.00 | 2,306,00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已收到应收的投资单位分红款。 |
其他应收款 | 5,095,322.98 | 26,521,486.94 | -80.79% | 主要系期初应收浙江华睿海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本期已收回。 |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 2,719,750.99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期初多交所得税本期转回。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0,596,858.96 | 148,741,442.08 | 61.76% | 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从长期股权投资转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
在建工程 | 142,202,525.94 | 57,180,185.51 | 148.69% | 主要系本期增加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138万吨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工程支出8278.83万元。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期初银行承兑汇票期末已到期支付。 | |
应付帐款 | 73,708,609.89 | 17,835,132.77 | 313.28% | 主要系期末应付油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488,946.38 | 3,984,544.53 | -87.73% | 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上期计提奖金。 |
应交税金 | -7,175,733.07 | 8,314,158.64 | -186.31% | 主要系本期缴纳预收的加油站租赁收入营业税及附加1339.50万元。 |
其他应付款 | 18,158,523.55 | 12,476,368.53 | 45.54% | 主要系期末新增应付浙江汇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204万元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质保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00,000.00 | 15,000,000.00 | 66.67%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新增商业物业抵押贷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624,980,000.00 | 127,500,000.00 | 390.18%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新增商业物业抵押贷款1亿元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材料有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4.31亿元。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911,571.50 | 12,697,717.27 | 151.32% | 主要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资本公积 | 291,836,360.17 | 219,138,581.35 | 33.17% | 主要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少数股东权益 | 334,447,456.78 | 221,934,423.55 | 50.70% | 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管理费用 | 47,591,058.89 | 32,901,050.18 | -44.65%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管理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281,808.13 | 711,018.37 | -420.92% | 主要系公司本期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坏帐准备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43,284.08 | -6,339,006.67 | 111.73% | 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之股票公允价值本期上涨。 |
投资收益 | 36,110,186.17 | 57,874,004.57 | -37.61% | 主要系公司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73,027,588.21 | 946,222.49 | 7617.80%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收到政府扶持奖励资金71,637,454.00元。 |
营业外支出 | 1,362,854.26 | 3,581,322.93 | -61.95%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和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2,564,892.82 | 230,298.99 | 5355.90% |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进展情况:
(1)、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融资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美元贷款)的项目融资,期限为十年,并同意为该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2年7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外汇贷款合同》。
(2)、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自主确定丙烷及混合碳四利用项目建设模式、管理模式并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公司同意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工程特点、难点,自主确定气体分馏、丙烷脱氢、异辛烷、甲乙酮、废酸处理、储运系统(含低温罐、压力罐、常压罐及管廊)、公用工程等多套工艺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模式,开展工程招标。并授权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评标结果签署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储运配套工程2.6亿元,主装置建安工程15.4亿元,公用工程9亿元)的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承包等合同。2012年9月底,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海越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气分异辛烷及甲乙酮装置工程总承包合同》。宁波海越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气分异辛烷及甲乙酮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将由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实施。
(3)、长周期及次长周期设备采购已基本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小奎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