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刘顺达 | 董事长 | 公务原因 | 曹景山 |
胡绳木 | 董事 | 公务原因 | 方庆海 |
刘海峡 | 董事 | 公务原因 | 关天罡 |
米大斌 | 董事 | 公务原因 | 叶永会 |
赵遵廉 | 独立董事 | 公务原因 | 李彦梦 |
赵 洁 | 独立董事 | 公务原因 | 李恒远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顺达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宪周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宪周 |
公司负责人刘顺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宪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宪周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266,426,126.00 | 244,070,076.00 | 9.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39,272,593.00 | 38,787,864.00 | 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5 | 2.91 | 1.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17,740,979.00 | 77.6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3329 | 70.2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715,858.00 | 1,804,944.00 | 101.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8 | 0.1356 | 102.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73 | 0.1143 | 130.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38 | 0.1356 | 102.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4 | 4.59 | 增加0.9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2 | 3.87 | 增加0.9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67 | 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817 | 当期政府补助 |
债务重组损益 | 174 | 债务重组收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0,930 | 对联营(合营)企业的委托贷款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89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0,000 | 信托投资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96,104 | 上述各项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926 | 上述各项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
合计 | 283,34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1,7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4,038,97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266,154,919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 1,296,01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81,872,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60,988,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39,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9,097,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 16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融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约60%,主要是因为客户使用票据结算量增加。
(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约37%,主要是因为新增合并报表单位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约980%,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加配售内蒙古伊泰煤矿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所致。
(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约79%,主要是因为本期基建规模扩大。
(5)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约2691%,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投资专项信托计划20亿元所致。
(6)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约124%,主要是因为预收销售款增加;
(7)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付股利比期初增加约174%,主要是因为部分子公司宣告分配利润而尚未支付。
(8)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约33%,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9)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约214%,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30亿元。
(10)本公司期末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约56%,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本期发行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50亿元。
(1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减少约36%,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本期分配股利和提取了任意盈余公积金。
(1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6%,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导致负担的税费增加。
(1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约97%,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约76%,主要是因为盈利增加导致负担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15)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约49%,主要是因为收入的增长高于成本费用的增加。
(16)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基本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约43%,主要是因为收入的增长高于成本费用的增加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17)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约78%,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毛利率升高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18)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约57%,主要是因为本期资本性支出较上期增加。
(19)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约33%,主要是因为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66.71亿元,而本期无股票融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0 年10 月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为进一步避免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大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1)大唐集团确定大唐发电作为大唐集团火电业务最终的整合平台;(2)对于大唐集团非上市公司的火电资产,大唐集团承诺用5-8 年的时间,在将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大唐发电;(3)对于大唐集团位于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大唐集团承诺用5 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大唐发电;(4)大唐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已做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已于2012年8月3日完成2011年度分红派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9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9元。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顺达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代码: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2--4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大唐发电”)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公司本部1608会议室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8,636,246,59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3,310,037,578股的64.89%。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人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7人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636,246,593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979,086,039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657,160,55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95%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4% |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顺达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曹景山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会议10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以普通决议形式作出如下决议: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审议并批准《关于为连城发电公司、大连风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 | ||||
(1)为连城发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8,217,368,057 | 95.15% | 418,878,536 | 4.85% | 0 | 是 | ||
(2)为大连风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8,636,246,593 | 10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陶姗律师、赵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2--4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三十次董事会(“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公司本部160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9名。刘顺达董事、胡绳木董事、刘海峡董事、米大斌董事、赵遵廉董事、赵洁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曹景山董事、方庆海董事、关天罡董事、叶永会董事、李彦梦董事、李恒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曹景山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批准《关于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1)同意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甘孜水电公司”)的实际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或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循环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该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甘孜水电公司项目建设;
(2)同意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化工公司”)根据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的实际需要分别分次通过商业银行或大唐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按届时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该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多伦煤化工公司置换到期银行借款;
(3)鉴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且持有甘孜水电公司27.5%的股份及持有多伦煤化工公司40%的股份;本公司全资子能源化工公司持有多伦煤化工公司60%的股份;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甘孜水电公司及多伦煤化工公司分别为本公司关联人士,上述委托贷款安排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4)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5)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或能源化工公司为多伦煤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于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及其联系人须放弃表决权。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3、审议批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并发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 票
(1)同意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大唐集团部分子公司分别签署煤炭购销协议;于2012年度内,向大唐集团部分子公司采购煤炭,年度总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3亿元;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燃料公司”)与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大唐燃料公司”)签订煤炭供应合同;合同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内,内蒙古燃料公司向大唐燃料公司供应煤炭,年度总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签署煤炭购销协议或煤炭采购合同及其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上市规则,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放弃表决权。
鉴于《关于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之为多伦煤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包括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大会提请审议为多伦煤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sse.com.cn)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