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子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87,615,745.93 | 1,839,722,731.83 | 2.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24,429,091.62 | 1,573,526,489.31 | 3.23% | |||
| 股本(股)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5 | 6.29 | 3.34%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79,115,357.29 | 2.27% | 849,968,611.10 | 15.3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268,630.81 | 68.57% | 100,908,444.15 | 13.9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8,482,313.69 | 397.4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59 | 397.4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77.78% | 0.4 | 14.2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77.78% | 0.4 | 14.2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 | 0.93% | 6.3% | 0.46%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 | 0.85% | 6.19% | 0.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4,901.69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4,755.4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8,127.3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186.4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8,194.43 | |
| 合计 | 1,745,718.43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24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江西天舜投资有限公司 | 6,87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2,900 |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964,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4,418 |
|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4,178,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8,819 |
| 彭润枝 | 4,131,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1,191 |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3,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0,000 |
| 李晓媚 | 2,55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4,000 |
| 周爱乐 | 1,013,4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404 |
| 周华建 | 817,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11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4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4,25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 |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上升53.98%,主要原因为广州旷达支付投资诚意金导致;
2、预收账款比年初增长43.56%,主要原因为增加预收客户货款所导致;
3、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33.26%,主要原因为工资的增长及工会教育经费的计提所致;
4、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61.64%,主要原因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毕,固定资产投资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加所导致;
5、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66.78%,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的增长使产品增值税增长带来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6、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2.54%,主要原因为销售增加及新增合并单位上海旷达篷垫费用及运输费、招待费、产品服务费的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46.98%,主要原因为去年由于上市增加政府补贴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38.24%,主要原因为今年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减少所致;
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60.85%,主要原因为货款回笼较好及与去年同期比较合并范围的增加和收现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占比变化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81.93%,主要为收到银行承兑及信用证保证金的减少所致;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6.21%,主要原因为货款到期支付形成及与去年同期比较合并范围的增加所致;
1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长37.23%,主要原因为由于销售的增长引起税金上交的增长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64.74%,主要原因为保证金减少所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下降36.98%,是由于募投项目的投入少于去年同期所致;
1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95.83%,主要为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成立后,合资定金收回所致;
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159.33%,主要原因为公司股利分红比去年增加所致;
1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61.01%,主要原因为公司自行进行部分权益分派业务减少手续费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一般每年与客户签订一次年度销售框架协议,对货物价格及规格、产品质量、运输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以后的销售数量、价格及规格变动以客户通知为准。采购合同一般每年签订一次,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具体供货数量以需方临时订单为准。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重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和纠纷,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 | 1、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3月08日 | 3年 | 正在履行 |
| 2、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介良先生承诺:在本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3月08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 3、我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我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 2010年03月08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2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2778.72 | 至 | 14604.25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702,113.66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2012年度销售收入平稳上升,原辅材料成本稳中有降,使公司净利有所增长。 |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9月06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会客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利润、毛利率变化情况公司产品的技术和特点公司发展战略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沈介良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精神,就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 年 12月 7日-2013 年 12 月 7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除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划转股份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本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承诺期限:2010 年 12月 7日-2011 年 12月 7 日
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并已履行完毕。
3、公司股东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天舜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彭润枝等4名股东承诺:
本公司/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0 年 12 月 7日-2011年 12 月 7 日
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并已履行完毕。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介良承诺:
在本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竞业禁止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承诺: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我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公司发起人股东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承诺:
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本公司违背承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依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12 年 10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9:00-12:00。
3、接待地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分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江东路28号)。
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将在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不方便现场参与的投资者可以登录http://irm.cninfo.com.cn/ssessgs/S002516/("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进行提问,公司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徐秋、陈艳; 电话: 0519-86159358、0519-86540239;传真:0519-8654935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保密协议》及《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介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徐秋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许建国先生,公司总工程师承永刚先生,公司保荐机构代表人卫成业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5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