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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 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尤智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唐 利

    公司负责人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尤智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8,428,648,417.6433,612,466,401.2414.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438,169,799.2912,850,433,685.41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09884.87584.5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62,880,698.88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3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4,480,324.15791,472,319.13-26.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280.3003-2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50.2353-39.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280.3003-2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45.97减少0.8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4.68减少1.0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705,931.60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1,034,151.30主要系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公司递延收益摊销转入“营业外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662,073.81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77,809.31主要系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支付的费用所致
    所得税影响额-32,873,244.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771,830.46 
    合计171,279,272.6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4,19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309,368,350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0,176,786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479,600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353,6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3,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2,777,52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738,987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2,382,335人民币普通股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725,27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序号增减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6,760,457,151.259,887,268,587.36-31.62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资金及技改项目投资支付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938,090,613.68693,606,728.7935.25主要系公司收到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5,399,320,298.693,055,251,491.9076.72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及客户支付货款放缓所致
    4预付账款4,384,078,275.063,087,810,444.5541.98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预付的技术改造工程款及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4,645,161,924.332,809,867,438.8265.32主要系公司光伏产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1.2万吨多晶硅建设项目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95,345,560.9542,780,894.19122.87主要系公司光伏产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1.2万吨多晶硅建设项目工程等购入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29,153,022.8220,633,672.7641.29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增大所致
    8短期借款856,430,741.451,415,241,204.16-39.49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3,903,311,288.762,850,984,618.2236.91主要系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到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370,002,973.44-97,077,137.85281.14主要系公司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增加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2,267,000,000.00833,000,000.00172.15主要系公司由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63,715,890.351,326,461,683.68-95.20主要系公司归还短期融资券12亿元所致
    13长期借款4,959,404,239.172,156,788,140.37129.94主要系公司实施技改建设项目向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专项应付款315,447,974.25215,832,465.6646.15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退税款增加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8,809,455.164,888,213.6680.22主要系公司套期保值变动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增大所致
    1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7,380,145.11-18,444,710.7148.44主要系公司孙公司特变电工能源(印度)有限公司货币卢比汇率变化所致

    3.1.2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序号增减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65,190,559.5041,686,444.9356.3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入增加相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162,554,327.8578,345,672.79107.4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付息债务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63,001,988.2895,466,541.07-34.0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减少,公司按权益法享有的权益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675,945,680.951,090,219,041.47-38.00主要系本报告期产品毛利率下降及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226,069,987.53100,127,292.16125.7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及递延收益摊销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13,381,221.444,699,021.19-384.7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7,108,581.95-16,345,330.53不适用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套期工具变化影响所致
    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381,221.444,699,021.19-384.7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1.3 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序号增减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例%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2,880,698.88-2,641,543,721.23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资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4,056,017.694,230,237,525.26-37.2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归还的付息债务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主要发起人之一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已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在以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入股后,经营范围将发生变化,不再生产与股份公司同类可能产生业务竞争的产品。”

    (2)公司2004年配股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不增加、不进行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近似经营业务的投入,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特变电工业务生产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不与特变电工生产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3)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4)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特变集团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公司有要求;本公司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特变集团子公司国际成套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仅从事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安装维修调试工程业务,不利用其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特变电工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特变电工遭受损失,将向特变电工进行充分赔偿。”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2、公司第二大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联)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2)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新疆宏联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公司有要求;本公司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人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开展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2)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人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人有要求;本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2-05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 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2-056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2-05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变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4亿元,本年度公司为衡变公司担保发生额累计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2年10月16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8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衡变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衡变公司98.09%的股权。为保障衡变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完成,衡变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白沙洲支行申请2.04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3年。截至2012年6月30日,衡变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6%。

    截止2012年10月16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8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7%,增加公司对衡变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200万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5%。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10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

    住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资本:143,860万元

    经营范围: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和中央空调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维修服务;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器、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环保设备、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安装;饮食服务;公司内物业管理及维修服务;百货销售;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以上项目涉及到其他行政许可证的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出口木质包装热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衡变公司总资产447,088.84万元,净资产238,976.60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04,040.29万元,实现净利润36,808.5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衡变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55%。截至2012年6月30日,衡变公司总资产379,635.57万元,净资产249,187.53万元,201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8,450.72万元,实现净利润8,117.69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衡变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6%。

    三、担保主要内容

    衡变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白沙洲支行申请2.04亿元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3年。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衡变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完成,衡变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白沙洲支行申请2.04亿元项目贷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2年6月30日,衡变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6%,具备到期偿还全部贷款的能力。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2年10月16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8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7%,增加公司对衡变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200万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5%。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该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衡变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衡变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升衡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未损害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2-05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未履行

    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有关文件要求,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自首发上市以来的承诺出具和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经自查,迄今未发现上述主体违反承诺的情形,现将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主要发起人之一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已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在以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入股后,经营范围将发生变化,不再生产与股份公司同类可能产生业务竞争的产品。”

    (二)公司2004年配股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不增加、不进行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近似经营业务的投入,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特变电工业务生产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亦不与特变电工生产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三)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四)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特变集团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公司有要求;本公司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特变集团子公司国际成套公司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仅从事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安装维修调试工程业务,不利用其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特变电工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特变电工遭受损失,将向特变电工进行充分赔偿。”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联)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开展任何损害特变电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二)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新疆宏联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公司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公司有要求;本公司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人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特变电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日后的业务活动中,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开展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向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二)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A股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向公司做出不同业竞争承诺:“本人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人有要求;本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