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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晓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俞昌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于丽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昌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000,997,930.9019,023,561,191.9910.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348,270,659.995,390,675,150.50-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43102.4503-0.7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2,567,955.75-128.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12-128.0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037,492.19242,041,370.72-17.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870.1100-17.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680.1083-16.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55减少0.4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4.48减少0.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8,472.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895,974.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93,953.9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5,836,187.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62,404.05
    所得税影响额-3,888,571.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730,706.33
    合计3,785,960.4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3,6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309,291,709

    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8,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7,999,761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7,647,45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048,568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5,899,811人民币普通股
    邓春华5,368,460人民币普通股
    楼文胜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吴懿兵4,472,405人民币普通股
    郑鸿福4,381,19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2012.9.302011.12.31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应收票据11,786,482.104,746,550.007,039,932.10148.32%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帐款1,041,915,301.40759,414,407.27282,500,894.1337.20%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应收水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934,989,601.97645,173,407.73289,816,194.2444.92%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应收项目保证金和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3,299,262,306.602,123,124,805.701,176,137,500.9055.40%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189,978,800.0035,000,000.00154,978,800.00442.80%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BT项目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226,991,435.71125,019,048.65101,972,387.0681.57%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1,697,938.03209,911.801,488,026.23708.88%本公司之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9,674,040.395,969,030.773,705,009.6262.07%本公司之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短期借款2,464,860,000.001,337,860,000.001,127,000,000.0084.24%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18,000,000.00 18,000,000.00 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新增应付票据所致
    预收账款1,096,180,870.51775,858,429.00320,322,441.5141.29%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79,812,260.73132,150,827.95-52,338,567.22-39.61%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20,425,611.58124,119,215.62-103,693,604.04-83.54%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其他应付款1,340,546,748.16986,731,313.46353,815,434.7035.86%本公司之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长期应付款540,868,567.15137,732,203.51403,136,363.64292.70%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36,049,281.5424,615,781.5311,433,500.0146.45%本公司之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32,856,789.9625,183,729.787,673,060.1830.47%本公司之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608,834.77333,252.541,275,582.23382.77%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24,708.59-6,107,938.375,583,229.7891.41%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567,955.75794,424,204.35-1,016,992,160.10-128.02%本期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7,079,947.08-647,301,441.27-239,778,505.81-37.04%本期子公司购建资产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发行期限2至3年(含3年),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5.7%;

    4、报告期内,公司接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通知,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的名称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更名不涉及审计机构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到淮南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淮价商[2012]140号),分别上调行政事业性用水污水处理费0.30元/吨,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0.40元/吨,新水价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控投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分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 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解决同业竞争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
    其他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支持首创股份尽快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其他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待相关政策允许时,结合市场情况,在三至五年内逐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2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续办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继续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2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

    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的要求,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无超过期限未履行的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是否有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分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 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按承诺履行中
    解决同业竞争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按承诺履行中
    其他支持首创股份尽快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按承诺履行中
    其他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司将待相关政策允许时,结合市场情况,在三至五年内逐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按承诺履行中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