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59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一二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二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以现场方式在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长、陈小海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孙昌兴独立董事出差在外,委托谢汝煊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张建民董事出差在外,未能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我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及担保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2、借款利率:预计年息不超过9%,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为准;
3、借款期限:期限不超过6年;
4、担保方式:融发公司以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项目房产证提供抵押担保;
5、借款用途:
(1)其中借款5亿元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借款5亿元;
(2)由于我司核心项目皇庭国商购物广场已进入工程尾期,需要与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为了尽早完成工程结算和支付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完工和开业,同时补充项目的招商、精装修和改造的资金,拟新增借款两亿元;
以上借款金额和条件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7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7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60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召开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二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提请召开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前往方式:(1)、15日上午7 点40分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集合专车前往;
(2)、可自行开车或搭乘公交车到达金海滩(因路程较远,请提前出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59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决议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截止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6楼。
4、出席会议行使表决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0755-22669143;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6楼。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 | 议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