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董事王鹰先生因在外休假,委托公司董事长徐子瑛女士代为行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子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大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车海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524,780,817.28 | 1,515,873,918.97 | 0.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注1) | 177,630,670.85 | 172,221,199.31 | 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4449 | 0.4313 | 3.1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注2) | -30,287,730.5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注2) | -0.0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7,625.42 | 5,445,822.36 | 67.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6 | 0.0136 | 67.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2) | -0.0045 | -0.023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1 | 3.11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2) | -1.01 | -5.35 | 不适用 |
注:1、“所有者权益”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如上年同期为负数,“增减比例”填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34,384.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49,670.3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11,578.53 |
合计 | 14,795,633.1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256户,其中A股28,848户,B股19,408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105,359,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36,827,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14,114,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13,635,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9,410,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30,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87,963 | 人民币普通股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1,962,39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邵金如 | 1,020,1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 | 原因 |
货币资金 | 97,441,466.07 | 169,317,767.38 | -42.45 | 主要系本期末归还借款及大型核电数字化项目实施 |
应收票据 | 17,531,184.77 | 34,032,627.57 | -48.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其他应收款 | 17,898,801.54 | 34,741,063.26 | -48.4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为合资公司成立前垫付的工程款等 |
在建工程 | 98,602,945.65 | 47,142,871.54 | 109.1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大型核电数字化项目实施 |
开发支出 | 18,738,128.27 | 333,837.80 | 5,512.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项目费用的发生 |
应付票据 | 2,490,371.24 | 7,886,516.45 | -68.42 | 主要系本报告期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3,578.51 | 265,952.51 | 363.8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付职工薪酬增加 |
应交税费 | 4,457,904.23 | 281,395.74 | 1,484.2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交税费的增加 |
专项应付款 | 48,566,602.78 | 31,757,974.71 | 52.9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有收到动迁补偿款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119,835.71 | 37,862,056.03 | 32.37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专项拨款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478,652.77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有控股子公司到期清算减少 |
3.1.2截止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 | 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18,341.57 | 7,024,940.26 | -67.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设备采购的进项税抵扣增加,使需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 |
财务费用 | 29,790,686.02 | 20,691,769.57 | 43.9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借款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5,244,331.40 | 8,566,875.17 | 77.95 | 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贷款利息补贴收入结转 |
营业外支出 | 448,698.23 | 179,628.66 | 149.7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有资产处置损失 |
3.1.3截止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87,730.53 | -51,510,887.55 | 41.20 | 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项目保函保证金的到期收回及收到的研发类专项拨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23,350.50 | -7,231,524.36 | -288.9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技改项目投入比上期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4,879.12 | 14,665,600.88 | -145.58 | 主要系上年同期有新增借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资、合作开发上海市华山路1496号地块合同纠纷案,法院曾于2002年5月27日和8月23日分别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详情请见2002年6月4日和2002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本公司公告)。2006年3月本公司已将判决结果执行完毕。同时,本公司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03年12月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详情请见2003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本公司公告)。鉴于地方法院的驳回,本公司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均持续进行了披露。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与飞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案已经完成了所有发生了的诉讼程序,应该予以结案。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财务报告中出具本公司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此均作了专项说明(详见2012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继续加快推进第三代核电仪控AP1000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集中资源培育拳头产品,完善营销体系;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司管理;进一步推进与国外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进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全力推进公司做稳做健康,各项工作正处于积极地组织实施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现金分红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公司因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不能实施现金分红。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子瑛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2-014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虹漕路41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实际表决12名。董事王鹰先生因在外休假,委托董事长徐子瑛女士代为行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逐项审议后表决,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2012年10月30日在境内外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组建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2-015号“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大华-千野仪表有限公司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投资企业大华-千野仪表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千野”)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投资总额285万美元,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公司持股50%。原大华千野经营期限至2013年6月24日。现基于大华千野具备的较好业务能力,公司董事会批准其延长经营期10年(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千野测控设备(昆山)有限公司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投资企业千野测控设备(昆山)有限公司(简称“千野测控”)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投资总额185万美元,注册资本160万美元,公司持股20%。原千野测控经营期限至2013年7月13日。现基于千野测控具备的业务能力,且有利于理顺其与本公告第三项决议相关企业大华千野的业务关系,公司董事会批准其延长经营期10年(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对租赁的灵石路园区2号楼实施改造装修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在预算范围内,对租赁的灵石路园区2号楼实施改造装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国IMI集团组建核电调节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组建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2-015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仪股份”或“公司”)、英国IMI Overseas Investments Ltd(以下简称“IMI集团”),拟组建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投资总额:4,000万元人民币(肆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肆千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出资比例:自仪股份出资2,2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6%;IMI集团出资1,76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4%。
●合资期限:20年。
●预计投资收益率:财务内部收益率18.45%。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的主要风险体现在经济政策上。由于该项目的产品是核电调节阀,国家核电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新建和在建的核电项目的时间进度表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后期的运作。
●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该投资项目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方可生效。为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核电调节阀业务技术及市场的突破,公司与IMI集团签署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备忘录》(详见本公司2010年1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在此基础上,公司、IMI集团拟共同组建合资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相关核电调节阀技术,并在设定的区域内进行承担责任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力争成为国内核电调节阀业务领先企业。
拟组建公司名称: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英文名称为SAIC CCI Valve Co.,Ltd.)
合资期限:20年。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崇明秀山路123号。
总投资:4,000万元(肆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000万元(肆千万元人民币)。
双方股权比例及出资形式:
自仪股份:56%,2,24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现金。
IMI集团:44%,1,76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现金。
经营范围:核电调节阀的加工、设计和生产,向目标项目销售自产产品以及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咨询,提供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及售后维修服务,与目标项目有关的核电调节阀的批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10月29日,公司在虹漕路41号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董事王鹰先生因在外休假,委托董事长徐子瑛女士代为行权。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组建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的议案》。与会董事审议后认为:合资组建上海自仪希希埃阀门有限公司(名称暂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合资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IMI集团相关核电调节阀技术,有利形成核心竞争力,成就打造国内核电调节阀业务领先企业目标。
公司与IMI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IMI集团的基本情况
IMI集团是一家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跨国工程集团,专注于关键应用中流体的精确控制与移动。其与50多个国家的领先跨国公司合作,提供创新性工程方案,以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短缺、城市化进程和人口老龄化等全球趋势。
注册地:Lakeside Solihull Parkway Birmingham Business Park Birmingham England
法定代表人:郎孟德(Martin Lamb)
主营业务:拥有五大领先业务,分别是严酷工况、流体动力、室内环境、饮料机配给和商品推广。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标的情况
见本公告第一部分“对外投资概述”中的(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发展规划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强化核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要求。符合国家、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核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规划,也与国内核电站市场的需求、发展相适应。
2、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符合“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的振兴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发展由速度规模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相关政策,并将从相关产业政策中受益。
3、行业准入分析
本项目中核电调节阀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满足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标准和许可。本项目的产品制造技术来自IMI集团,该公司拥有在全球范围中业内的较高可靠性和较高安全标准,其同时符合我国相关的节能降耗、绿色环保要求。
(三)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1、主要经济指标预测
财务内部收益率:18.45%;
投资回收期(动态):8.3年。
2、自仪股份出资部分的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把握市场机会,成就国内行业领先企业地位
在国家大力提倡核电关键调节阀国产化以及核电项目审批开闸在即的大环境下,合资企业的发展将获得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引导,有利于运用技术优势在战略上抢占先机,成就国内行业领先企业地位。
(二)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核心竞争力
通过组建合资公司,满足特定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降低系统造价,增强本地维护服务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方便技术升级改造;可通过引进相关核电调节阀技术,形成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风险
(一)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的主要风险体现在经济政策上,由于该项目的产品是核电调节阀,国家核电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新建和在建的核电项目的时间进度表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后期的运作。
(二)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该投资项目在继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议批准,方可生效。为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与IMI集团的合资合同;
2、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