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孙兆学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晋定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魏浩水 |
公司负责人孙兆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晋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浩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1,162,004,920.51 | 19,173,471,699.56 | 10.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472,189,563.71 | 8,623,136,127.80 | 9.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2 | 2.93 | 9.9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0,138,107.43 | -26.6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1 | -26.79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3,322,244.11 | 1,177,729,863.86 | -40.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0 | -42.8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0 | -29.4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0 | -42.8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3 | 12.78 | 减少4.8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7 | 12.83 | 减少3.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78,092.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545,444.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1,448.25 |
| 所得税影响额 | -8,703,778.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48,638.51 |
| 合计 | -4,623,051.5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1,22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1,471,888,6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青春投资有限公司 | 23,401,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18,782,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62,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7,512,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彤卉实业有限公司 | 17,300,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7,191,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770,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2,097,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较期初数变动(%) | 主要原因 |
| 货币资金 | -21.97 | 归还信托贷款和短期借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76.75 | 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所致 |
| 应收账款 | 108.60 | 本期对上海黄金交易所未结算销售款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94.56 | 本期冶炼企业采购金精粉未结算款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79.14 | 本期与往来单位款项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79 | 本期收购新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
| 在建工程 | 59.20 | 本期改扩建项目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93.49 | 本期向银行融资贷款所致 |
| 应付账款 | 63.55 | 本期冶炼厂采购金精粉未结算款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47.56 | 预收代理客户资金减少 |
| 应付利息 | -46.73 | 本期归还信托贷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59 | 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信托贷款所致 |
| 股本 | 5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转5)所致 |
| 资本公积 | -44.0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转5)使资本公积减少 |
| 项目 | 较上年同期变动(%) | 主要原因 |
| 财务费用 | 35.43 | 本期新增贷款以及新增企业所致 |
| 投资收益 | -84.56 | 上期有下属企业转让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导致上期投资收益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277.55 | 本期社会捐款增加所致 |
| 利润总额 | -33.07 | 黄金产品品位下降、价格同比下降以及铜价格同比下跌;个别子公司三季度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产量下降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36 | 黄金产品品位下降、价格同比下降以及铜价格同比下跌;个别子公司三季度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产量下降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72 | 上年同期收购集团子公司所致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53 | 上年同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96 | 本期因加大投资向银行融资贷款增加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4.60 | 本期归还信托贷款和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将支持中金黄金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资产注入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对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现有黄金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经营情况良好的矿山企业,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公司将视资金筹措情况,尽早收购。对黄金集团现有资源储量已近枯竭、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黄金集团将采取:(1)在保有储量开采完毕后,进行解散、清算、破产等措施。(2)直接将黄金集团所有全部权益转让给第三方。(3)如该等企业资源有所突破,经营改善,黄金集团将所有权益转让于公司。关于未来的黄金矿产资源:(1)对于未来投资勘查而获得的储量较丰富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由公司优先购买;公司不予收购的,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2)对于收购的第三方转让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不予收购,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3)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公司进行竞购。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黄金集团将继续恪守不竞争承诺,继续支持中金黄金的黄金业务的发展,将中金黄金作为今后境内黄金资源开发业务整合和发展的唯一平台。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黄金集团特就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承诺如下:黄金集团已将下属企业的权属规范工作列为黄金集团2011 年的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黄金集团承诺用5 年左右时间促使现有正常生产的黄金矿业企业规范完善矿权、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并转让给中金黄金,以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实现黄金主业的整体上市。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已于2012年8月24日实施完毕。具体分配以1,962,152,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98,107,626.55元。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兆学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28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全票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新疆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立项建设的议案》。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t/d,年生产合质金903.48千克,服务年限9.06年。该项目总投资为34353.38万元,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实施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的议案》。项目总投资为9956.73万元,其中35%企业自筹解决,计3338.17万元;65%向银行申请贷款,计6199.45万元。公司为上述6199.45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金渠股份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14,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全票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技改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项目建设规模为4500t/d,年生产合质金2619.84千克,服务年限10年。该项目总投资为36974万元,其中:鑫达公司自筹11092万元(约按建设投资的 30%),银行贷款25882万元。公司为上述25882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鑫达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29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福矿业)实施采选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2000t/d,年生产合质金903.48千克,服务年限9.06年,项目总投资为34353.38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渠)实施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企业增加处理矿石能力达到1000t/d,项目总投资为9956.73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鑫达)实施选厂技改工程立项建设,规模为4500t/d,年产合质金2619.84 千克,服务年限10年,项目总投资3697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2.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本情况
1. 金福矿业实施采选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2000t/d,产品为合质金,服务年限9.06年。采矿方式采用露天开采,选矿三段一闭路破碎,二段闭路磨矿,采用重选-氰化炭浆提金工艺,解析电解金泥通过氯化精炼,获得2#金。工程施工周期为18个月,项目总投资34353.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830.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13.10万元、建设期利息810.09万元。建成后达产年黄金产量903.48kg,年平均销售收入24394.01万元,利润总额8803.79万元。
2. 河南金渠为增加矿山服务年限、延续矿山寿命、稳定黄金产量,须加强对深部进行探矿。现实施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开拓方案采用平硐—盲竖井开拓方案,矿山基建进度计划2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9956.73万元。项目实施后,可以使企业增加处理矿石能力300t/d,达到1000t/d,达产年均销售收入20667.2万元,年利润总额8960.98万元。
3.包头鑫达实施选厂技改工程建设,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4500t/d,产品为合质金,服务年限10年。采矿方式采用地下开采,选矿工艺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全泥氰化炭浆、解吸电解提金工艺。项目总投资369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145.37万元,建设期利息828.63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 年产合质金2619.84 kg,年销售收入74665.35万元,年利润总额26727.96 万元。
上述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新疆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立项建设的议案》、《关于实施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的议案》和《关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技改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托里县萨尔托海
法定代表人:姜人孝
注册资本:58.8235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勘探
公司持股比例:51%
(二)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三门峡市
法定代表人:张安夏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地质勘查、黄金采选;超硬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股比例:51%
(三)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九原区阿噶如泰苏木
法定代表人:袁永忠
注册资本:1415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采选、冶炼。
公司持股比例:81.98%
三、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资金来源
1. 金福矿业采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4353.38万元,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部分先由金福矿业双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增加1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余自筹部分分步完成。
2. 金渠股份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956.73万元,其中35%企业自筹解决,计3338.17万元;65%向银行申请贷款,计6199.45万元。
3.包头鑫达选厂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6974万元,其中:包头鑫达自筹11092万元(约按建设投资的30%),银行贷款25882万元。包头鑫达自筹的11092万元由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投入,并增加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不变。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年黄金产量将有所提高,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上述投资事项存在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
(二)可能存在不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30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渠)、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三和)、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鑫达)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南金渠提供6,199.45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6,199.45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山)为江西三和提供14,000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22,000 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公司为包头鑫达提供25,882万元贷款担保,累计提供25,882万元贷款担保;
●本次贷款的反担保情况
河南金渠、江西三和和包头鑫达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本次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1,381.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金渠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建设项目拟向银行贷款6,199.45万元,公司进行担保,同时河南金渠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江西三和为公司控股76%子公司江西金山控股86%的子公司。江西三和原1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2012年7月25日到期,需要接替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鉴于上述因素影响,江西三和为缓解资金不足压力,拟从银行继续贷款14,000万元。江西金山拟为江西三和继续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4,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二年。江西三和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包头鑫达选厂技改工程建设项目拟从银行贷款25,882万元,公司拟为包头鑫达提供25,882万元贷款担保,包头鑫达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1381.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 人。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实施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950m水平盲竖井工程施工建设的议案》、《关于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技改工程立项建设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三门峡市
法定代表人:张安夏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地质勘查、黄金采选;超硬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股比例:51%
金渠股份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总资产36926.87万元,总负债20597.51万元,净资产16329.36万元,实现利润2043.76万元,资产负债率55.78%,上述贷款实施后资产负债率为62.14%。
(二)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德兴市花桥镇
法定代表人:肖振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冶炼、加工、矿山机械制作安装、黄金生物氧化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购销含金物料(除危险品)
江西金山持股比例:86%
江西三和为公司控股76%子公司江西金山控股86%的子公司。江西三和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总资产43158.51万元,总负债35939.74万元,净资产7218.78万元,实现利润889.77万元,资产负债率83.27%,上述贷款实施后资产负债率87.37%。
(三)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九原区阿噶如泰苏木
法定代表人:袁永忠
注册资本:1,415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采选、冶炼。
公司持股比例:81.98%
包头鑫达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总资产38882.87万元,总负债19116.93万元,净资产19765.94万元,实现利润12381.97万元,资产负债率49.17%,上述贷款实施和注册资本增加后资产负债率59.3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项目基本建设资金需要,金渠股份拟向银行申请6,199.45万元贷款、江西三和拟向银行申请14,000万元贷款、包头鑫达拟向银行申请25,882 万元贷款。公司拟为河南金渠、包头鑫达两项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江西金山拟为江西三和14,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河南金渠、江西三和包头鑫达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1,381.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贷款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91,381.45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2-03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自中金黄金上市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履行承诺,积极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黄金集团对下属各上市公司有清晰的战略定位,中金黄金作为境内黄金资源和业务的整合和发展平台,致力于境内黄金资源的开发业务。因此自中金黄金上市至今,黄金集团认真履行承诺,累计已经注入中金黄金矿山企业25 家。中金黄金下属企业已经由成立初期的4家发展到59家(至末级企业)。
中金黄金于2011年4月21日公告了黄金集团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解决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相关事宜的承诺》:黄金集团将继续恪守不竞争承诺,继续支持中金黄金的黄金业务的发展,将中金黄金作为今后境内黄金资源开发业务整合和发展的唯一平台。
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黄金集团特就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承诺如下:黄金集团已将下属企业的权属规范工作列为黄金集团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黄金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促使现有正常生产的黄金矿业企业规范完善矿权、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并转让给中金黄金,以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实现黄金主业的整体上市。黄金集团承诺,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中金黄金进行竞购。黄金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中金黄金发展的各项承诺。
截止目前,黄金集团切实认真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并已于2011年8月和11月分别将其所持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即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河北东梁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76%的股权和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69.09%的股权转让给中金黄金。合计增加黄金资源储量(金金属量)110吨以上。
黄金集团目前正在积极对其所属黄金企业进行整合梳理,并将根据各企业的权证规范程度、拥有资源前景、盈利能力等实际情况做出详细评估,并根据中金黄金的资金情况,将所属的黄金企业矿权、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规范完毕后尽快转让给中金黄金。综上所述黄金集团正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将在2012年至2016年内分期分批将优质黄金企业和资源注入中金黄金,以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实现黄金主业的整体上市。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