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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何瑰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杨俊丽

    公司负责人刘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俊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83,644,303.1487,800,302.87-4.73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22,543,424.01-174,877,995.1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440-1.5276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78,626.66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889,114.46-47,665,428.88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88-0.416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57-0.268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88-0.416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7,042.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032,688.86税收、社保、电费滞纳金
    合计-16,915,646.7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18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32,714,028人民币普通股32,714,028
    中行四川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4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顾心宇1,677,986人民币普通股16,779
    奚泽云1,505,852人民币普通股1,505,852
    李春英1,245,836人民币普通股1,245,836
    安同良1,203,000人民币普通股1,203,000
    北京尚志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22,000人民币普通股822,000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798,860人民币普通股798,860
    黄小桃714,880人民币普通股714,88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0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向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等九个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各方都已履行置入资产(包括阳煤化工100%股权、和顺化工51.69%股权、正元化工60.78%股权和齐鲁一化17.97%股权)和置出资产(包括东新电碳现有全部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的交付义务。

    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付情况:

    (一)置入资产的交付情况

    就置入资产过户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阳煤化工100%股权、和顺化工51.69%股权、正元化工60.78%股权和齐鲁一化17.97%股权已分别于2012年9月底前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和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齐鲁石化分局依法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置入资产已变更登记至东新电碳名下。2012年10月19日,本公司分别与阳煤集团等九个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之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入资产(包括阳煤化工100%股权、和顺化工51.69%股权、正元化工60.78%股权和齐鲁一化17.97%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至此,阳煤集团等九个交易对方已向本公司履行完成有关资产交割义务。

    (二)置出资产的交付情况

    就置出资产的交付情况,2012年10月19日,本公司与自贡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国投”)签署了《资产移交确认书》,双方确认:(1)原东新电碳名下所持下属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注册商标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资产在确认书签署前已经由东新电碳移交给自贡国投承接和管理。部分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截止确认书签署日尚未办理完毕,但不影响自贡国投对该等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等权利;(2)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动产,在本确认书签署前已经由东新电碳交付给自贡国投,并由自贡国

    投指定自贡东新电碳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接和管理;(3)截止出售资产交割日原东新电碳的全部债权债务已于2012年9月1日转移由自贡国投承接;(4)截止出售资产交割日的原东新电碳全部职工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保关系、相关欠费等均已转由自贡国投承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平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