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雷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其聪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何其聪 |
公司负责人雷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其聪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365,658,640.41 | 26,141,672,746.65 | 0.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077,633,570.87 | 14,188,654,712.30 | -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1 | 2.33 | -0.8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48,898,300.4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7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26,556.37 | 346,437,574.03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0.0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0.0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5 | 2.4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2.1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34,441.10 | 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04,536.73 | 主要是地方政府给予的奖励与补助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0.00 | 收回已计提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2,240,000.00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转出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1,383.67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32,661.61 | 系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 |
所得税影响额 | -14,885,755.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8,508.84 | |
合计 | 44,228,758.4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6,57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97,731,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96,234,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139,06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06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9,06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圆融担保租赁有限公司 | 83,440,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79,963,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4,888,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兴发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69,095,7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11,627,616,529.17 | 16,891,475,106.73 | -31.16% | 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以及客户保证金存款减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5,161,128.72 | 835,395,426.91 | 65.81% | 期末增持基金与债券的投资 |
应收利息 | 95,018,409.61 | 26,164,572.66 | 263.16% | 期末债券计提利息增加 |
存出保证金 | 832,391,555.62 | 635,108,106.49 | 31.06% | 期末期货业务存出保证金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858,371,350.30 | 1,772,974,615.78 | 117.62% | 增加债券业务投资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486,542,973.07 | 10,130,394.52 | 4702.80% | 增加债券业务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19,158,840.00 | 137,408,840.00 | -86.06%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
在建工程 | 25,177,236.04 | 700,000.00 | 3496.75% | 期末装修项目增加 |
其他资产 | 3,377,336,513.11 | 1,072,312,355.53 | 214.96% | 期末融出资金规模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1,115,232,000.00 | - | - | 回购业务融入资金 |
应付职工薪酬 | 87,827,932.62 | 175,294,401.67 | -49.90% | 发放2011年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68,945,946.50 | 109,862,529.81 | -37.24% | 主要是汇算清缴了2011年所得税 |
应付利息 | 1,433,930.84 | 2,152,768.76 | -33.39% | 系付客户代买卖证券款利息 |
3.1.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利息净收入 | 449,197,686.29 | 314,021,182.71 | 43.05% | 银行存款和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净收入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87,626,197.46 | -327,680,112.5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汇兑净收益 | 311,650.35 | -1,492,840.01 | - | 汇率变动 |
其他业务收入 | 138,652,633.93 | 28,004,434.26 | 395.11% | 主要系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其他业务收入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8,174,491.31 | -34,792.41 | - | 收回已计提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 |
其他业务成本 | 118,690,349.86 | 13,061,951.81 | 808.67%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配比增加其他业务成本 |
营业外收入 | 14,204,907.18 | 7,891,619.26 | 80.00%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2,934,545.68 | 967,309.32 | 203.37%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支出和赔款支出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26,344,103.51 | 78,452,058.24 | 61.05% | 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 | -30,418,750.26 | -181,232,865.79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综合收益总额 | 309,825,489.20 | 32,447,869.40 | 854.8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润的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8,898,300.44 | -6,409,522,024.68 | - | 上年同期客户保证金流出较多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209,437.51 | -292,741,451.07 | - | 控股子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790,006.71 | 5,714,775,312.34 | -107.29 | 本报告期现金分红,上年8月公司IPO上市募集资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证监机构字[2012]68号《关于陆琦同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2]67号《关于刘春凤同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陆琦女士、刘春凤女士自批复之日起任职公司监事,任期为第一届监事会的余期。
2、公司于2012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申请开展转融通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转融通业务资格。
3、2012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证监机构字[2012] 82号《关于核准何其聪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自批复之日起,何其聪先生正式任职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2012年8月10日,公司37户股东持有的1,766,550,99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2012年8月21日,公司1户股东持有的48,770,79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5、2012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证券自营分公司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2]87号), 核准公司在北京设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自营分公司,专门经营证券自营业务。
6、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7、2012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证监机构字[2012]92号《关于核准陆琦同志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陆琦女士自批复之日起任职监事会主席。
8、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7层至23层及地下3层房屋的所有权(评估价值18,600.5万元),浙江省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受让方。2012年9月19日,公司与浙江省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18,676万元出让方正证券大厦7层至23层及地下3层房屋的所有权。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转让价款13,073.2万元,其余5,602.8万元现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待公司与浙江省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完成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划入。
9、2012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等地设立4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2]99号)。 公司获准在浙江省磐安县、台州市三门县、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益阳市南县各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已于2012年8月10日履行完毕。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京大学 | 3、在本单位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本公司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京大学 | 在本校实际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校及本校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