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2-08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的要求,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各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及香江集团承诺,原持有广发证券的股份转换而成的存续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及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及转让。 | 2010.2.6 | 自本次交易完成及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限售期内,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和香江集团继续履行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发证券作为公众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义务。上市后的广发证券除需满足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外,将针对广发证券自身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创新业务开展与风险管理等信息,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2、广发证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建立对风险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风险的动态监控,增强识别、度量、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3、为避免与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作为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②对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关于保持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2010.2.6 | 无 | 各承诺方均履行了承诺。 |
截止公告之日,未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及不存在超过承诺期限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