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2-03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173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与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除在该承诺函生效日前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其及其下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2012年10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公司上市前已持有的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承诺期限:2010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
截至2012年10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2012年10月30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承诺。
4、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承诺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承诺期限:2012 -2014年
2010年9月27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28,213,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总额64,232,046.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0年10月29日实施完成。
2011年5月14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213,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107,053,411.50元。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1年5月30日实施完成。
2012年5月5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213,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171,285,458.40元。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2年5月18日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方案的情况,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