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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自查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5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自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根据《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111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和吴志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6月28日至2014年6月28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 吴伟洋等45名股东承诺

      自获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4月6日至2013年4月6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3、 股东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健、郭兴义、谢敏、叶耀华、吴清水共6名

      自获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4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股东吴子文、吴志良、黄学诚、王永东、罗凤莲、陈明理、何爱平、钟柏安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承诺:

      本人为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现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①截止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②为避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且将促使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③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A.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B.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C.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承诺: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五、公司对其他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2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27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 公司承诺自券商出具该事项核查意见之日起至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全部归还之日,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履行中。

      该承诺是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做出的,承诺的截止时间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自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