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12-02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注意到2012年10月31日晚间,《证券日报》官方网站—中国资本证券网刊登文章《大股东企发投第三季蒸发280万股 澳柯玛坚称未减持》,称“2012年三季报中,企发投公司持有澳柯玛股票数量比2012年半年报中减少了280万股。在没有缩股的情况下股东持股数量减少了,公司却称并没有减持。武汉大学法学系孟勤国教授表示,澳柯玛澄清公告构成虚假陈述”等等。该文所述股东减持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公司表述的公司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发投公司”)持股情况属实。
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为增加持有股票流动增值渠道,企发投公司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为熟悉业务操作,企发投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操作了担保品划转业务,从普通证券账户向信用证券账户划转了本公司股份280万股。根据现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上述股份在9月30日收盘后的股东名称为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0万股。2012年10月19日,企发投公司已将上述股份全部划回其普通证券账户。截至2012年10月31日,企发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5,945,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3%。
综上,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企发投公司实际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与半年度末相比并未发生变化,该公司在本年第三季度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