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编号:临2012-1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主楼1号会议室(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031,641,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任沁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2,031,641,51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日


